
通知公告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通知 开展2025年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检查
发布时间:2025.04.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阅读:108次
本报讯 (记者雷萌)国家新闻出版署日前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推动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国家新闻出版署于3月10日至10月31日开展2025年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质量检查工作的对象包括2025年出版的报纸及其所办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检查内容为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和出版形式质量。
根据安排,质量检查工作包括报纸出版单位自查自纠、主管主办单位监督审核、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抽检、国家新闻出版署抽查督导。其中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2025年出版、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随机抽检,检查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抽检内容时间跨度不少于3个月,有条件的地区可随出版周期进行即时抽检。抽检报纸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报纸总数的30%,抽检新媒体比例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报纸所办新媒体账号总数的10%,其中党报、晚报、都市报等综合类报纸及其所办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头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文字版面为必检内容。对群众举报频繁、违法违规问题多发、被列入年检缓验名单等的出版单位,要增加抽检样本,加大对管理规范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督促限期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及时核查处理。
通知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署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对报纸及其所办新媒体质量和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依法依规处理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对各地区各部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管理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国家新闻出版署将把质量检查结果作为报纸年度核验、中国报业创新发展案例征集等日常管理、评选推优工作的重要参考。